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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学院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

时间:2012-08-24
 
各党支部,各部门:
  为了适应学院工作和对外交往的需要,现对学院内设机构名称进行规范。具体名称如下:
  1、中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(简称 “纪委”)、监察室、审计室(合署办公)
  2、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、国际合作交流处、综合档案室(合署办公)
  3、党委组织处、人事处(合署办公)
  4、党委宣传处、党委统战处(合署办公)
  5、党委学生工作处、学生处、团委、就业指导中心(合署办公)
  6、人民武装部、后勤处、保卫处(合署办公)
  7、发展规划处、教学督导室、高职教育研究所(合署办公)
  8、教务处、招生办公室(合署办公)
  9、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(合署办公)
  10、科研处
  11、校企合作办公室
  12、图书馆、信息中心(合署办公)
  13、工会、退管会
  14、园艺园林系
  15、动物科学技术系
  16、商务旅游管理系
  17、信息与计算机系
  18、应用外语系
  19、食品工程与技术系
  20、基础部、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(合署办公)
  21、继续教育中心
  22、实训基地
  特此通知
中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
                               2012年2月13日